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2.18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2.18

豎設或改動伸出式招牌,但前提是—

  • 該招牌不包含石材;
  • 該工程不會導致對任何懸臂式平板造成額外荷載;
  • 該工程不涉及改動任何其他結構構件;
  • 該招牌的展示面積不多於10平方米;
  • 該招牌並無任何部分伸出它所附着的外牆多於2 米;
  • 該招牌的厚度不多於600毫米;及

該工程不屬第3.16項所描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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