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2.18 留言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2.18 豎設或改動伸出式招牌,但前提是— 該招牌不包含石材; 該工程不會導致對任何懸臂式平板造成額外荷載; 該工程不涉及改動任何其他結構構件; 該招牌的展示面積不多於10平方米; 該招牌並無任何部分伸出它所附着的外牆多於2 米; 該招牌的厚度不多於600毫米;及 該工程不屬第3.16項所描述者。 分享此文: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