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1.13
於建築物屋頂豎設用於支承天線或收發器的構築物, 或改動位於建築物屋頂用於支承天線或收發器的構築物,但前提是—
- 該工程不會導致對任何懸臂式平板造成額外荷載;
- 該構築物並無任何部分伸出該建築物的外牆;及
該構築物是設計用作支承重量多於150公斤的天線或收發器的。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1.13
於建築物屋頂豎設用於支承天線或收發器的構築物, 或改動位於建築物屋頂用於支承天線或收發器的構築物,但前提是—
該構築物是設計用作支承重量多於150公斤的天線或收發器的。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1.12
與任何其他小型工程或指定豁免工程的進行相關的挖掘工程,但前提是—
挖掘的深度多於1.5米,但不多於3米。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1.11
建造或改動與任何其他小型工程或指定豁免工程的進行相關的擴展基腳,但前提是—
該工程不屬第2.10項所描述者。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1.10
拆除室外網欄,但前提是—
該網欄的高度多於5米。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1.9
拆除實心圍牆,但前提是—
該圍牆的高度多於3米。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1.8
豎設或改動室外網欄,但前提是—
該網欄的高度多於3米,但不多於10米。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1.7
豎設或改動實心圍牆,但前提是—
該圍牆的高度多於1.5米,但不多於5米。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1.6
改動或拆除防護欄障(不包括鋼筋混凝土外牆或用磚建造的外牆),但前提是該工程不會導致對任何懸臂式平板造成額外荷載。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1.5
拆除位於跨度多於1米的懸臂式平板上的,用於支承空調機、冷卻水塔、太陽能熱水系統或光伏系統的構築物。
附錄II –「小型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描述1.4
與安裝或改動樓梯升降機或升降平台相關的建築工程,但前提是—
該簡支梁不是用於支承任何柱、無梁板或肋狀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