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專業人士及註冊承建商就進行「小型工程」的法律職務、責任和刑罰
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安排進行工程的人」須委任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註冊承建商進行「小型工程」。受委任的人進行有關工程時,須遵守法例規定,尤其是安全條文,違例者將受紀律處分11 或其他懲罰,包括罰款和監禁。由於「小型工程」所涉的安全風險較低,針對「小型工程」而建議施加的懲罰較與主要建築工程有關的類似懲罰為輕。詳情可參考本指引附錄III和IV的摘要。
建築專業人士及註冊承建商就進行「小型工程」的法律職務、責任和刑罰
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安排進行工程的人」須委任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註冊承建商進行「小型工程」。受委任的人進行有關工程時,須遵守法例規定,尤其是安全條文,違例者將受紀律處分11 或其他懲罰,包括罰款和監禁。由於「小型工程」所涉的安全風險較低,針對「小型工程」而建議施加的懲罰較與主要建築工程有關的類似懲罰為輕。詳情可參考本指引附錄III和IV的摘要。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安排進行小型工程的人」的法律責任和刑罰 -建築廢物的處置
對於承建商於訂明設施內處置建築廢物的安排,「安排進行工程的人」可被要求繳付有關費用。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安排進行小型工程的人」的法律責任和刑罰 -第三者責任
「安排進行工程的人」亦有責任為擬建工程或其樓宇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傷或破壞(例如: 窗扇鬆脫)而引起的申索及訴訟購備第三者責任保險。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安排進行小型工程的人」的法律責任和刑罰 -大廈公契
大廈公契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對所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業主均有約束力。它清楚列明業主、住客、租客及物業管理公司,就樓宇內的私人地方、公用部份及設施等的監管、行政、維修保養及管理方面的權利、權益及責任。「安排展開進行工程的人」須當心避免觸犯公契的條文,並就涉及公用地方的工程根據上文9.2.1段先作所須諮詢。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安排進行小型工程的人」的法律責任和刑罰 -普通法
根據普通法,樓宇業主均有責任維修及管理其物業。一般來說,這些範圍包括樓宇結構、牆身及飾面的保養及維修,並避免進行任何違例建築工程,以確保市民的居所安全及適合居住。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安排進行小型工程的人」的法律責任和刑罰 -其他成文法
《入境條例》(香港法例第115章)規定,凡僱主聘請任何不合法受僱的僱員,一經定罪, 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建議先查核受聘人士或委任人士的身份以確保他們並非非法勞工。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安排進行小型工程的人」的法律責任和刑罰
任何人士如不遵從向他送達的命令,一經定罪,可根據條例第4 0(1BA )或4 0(1BB )條被判處罰款及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