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新加了甚麼 下的所有文章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 新加了甚麼

  • 首先加入了一個新的建築工程類別,即性質較簡單、規模較小和安全風險較低的「小型工程」。與此同時,亦為進行這類「小型工程」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開立了一個新名冊。有關「小型工程」的各種要點,會在第3至第5章再作講解。至於如何申請註冊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則不會在本指引內提及。
  • 作為「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其中一項新措施, 一些複雜程度及安全風險均低於「小型工程」的既不是「小型工程」,又不屬豁免範圍的建築工程,已訂定為「指定豁免工程」。「指定豁免工程」共有15個,項目詳情載於《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的附表2內。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 1(3B )條,指定豁免工程跟「豁免建築工程」一樣,可在程序上獲得類似的豁免2 。
  • 在「獲得批准和同意」這個既有程序之外,亦加入了一套在「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稱為